獅情畫藝

攝影比賽(展)

   獅子鄉位處於中央山脈南端的高山區與恒春丘陵區,地勢由中央向東西兩側傾斜,多山少平地,海拔高度由接近海平面至1600公尺,地形富變化,為多條溪流的發源地,終年陽光普照,勘稱太陽的子民一點也不為過為推廣這裡的好山好水、好作務等觀光美景,並留住農民豐收之感動與精彩畫面,吸引民眾前往本鄉,故以攝影比賽之方式集結四面八方之專業、業餘之攝影愛好者,將獅子鄉的人文、產業與部落之美一一呈現。

比賽辦法
(一)參加資格:不拘。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。
(二)徵件日期:
攝影日:102年5月01日起至102年5月27日
截止日:102年5月27日
評比日:102年6月1日
頒獎日:102年6月8日
(三)報名方式:以相紙沖印或輸出邊長8X12吋之彩色相片,不得裱框、留白邊或翻拍、合成、疊片,掛號寄送(以郵戳為憑)或至現場報名。
附上
聯絡人: 
聯絡電話:
聯絡地址: 
註:來信請註明參加「獅情畫藝 攝影比賽」
報名表請按此下載
(四)作品內容:攝影內容以本活動之系列一至系列二之現場為主,展現情獅子鄉的人文、風景、產業的平面剪影,包括靜態、動態、產業文化、藝文風采等主題之作品皆可參加。
(五)作品規格:1.相紙沖印或輸出邊長8X12吋之彩色相片,不得裱框、留白邊或翻拍、合成、疊片,為一次拍攝完成之單張作品。2.相片原檔光碟,作品800畫素,解析度不得低於300dpi。
(六)評選委員:1.由承辦單位聘請專業攝影評審若干名

評選標準與辦法:
(一)評分說明:針對作品之構圖(如焦點動線考量及整體視覺)、攝影技巧(如焦平面之控制與景深之掌握)與意境表達給予分數。評選項目滿分總計為100分,每位評審給分級距原則上須於75至90分間,大於或小於該範圍者均須說明理由。

(二)評分表如下:

類別
比重
分數
加權後分數
轉序位後名次
作品構圖
40%



攝影技巧
30%



意境表達
30%



總和
100%



(三)注意事項:
1、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,以未曾公開發表過之作品為限,嚴禁盜用他人作品,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,若以得獎者則追回已獲獎金及獎狀。
2、前三名獲獎者不可重複,獲前三名者,亦不得再獲頒其他獎項。經公佈得獎之作品,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。
3、參賽得獎者,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,並得配合主辦單位要求提供照片原始檔案及相關文字資料,違者取消得獎資格。
4、入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則全部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得依國家計畫之宣傳、推廣所需,行使一切非商業性使用、無限次公開展覽及上網展示之權利。主辦單位展出作品、出版等作為時,將尊重作者的署名權。主辦單位並得再授權他人為上列方式之推廣利用。
5、若有第三人對圖片中的人、建築或其他事物提出權利聲明或不滿,參賽者應承擔作品所引發的法律責任,概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6、得獎者需將本人之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郵局(或銀行)存摺影本寄至主辦單位,經主辦單位核對身份無誤後,始發予獎金至得獎者本人之帳戶。
7、凡參加者均視同遵守上述之規定。上述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、修正之,並公告於相關單位之網站。 


名次:
第一名:1名,獎金10,000元;獎狀乙張
第二名:1名,獎金8,000元;獎狀乙張
第三名:1名,獎金6,000元;獎狀乙張
優   選:5名,獎金1,000元;獎狀乙張


頒獎:
參賽作品由本所聘請專家公開進行評審,於6月8日祭活動當天進行頒獎;得獎名單
公佈於本所網站;得獎作品版權歸本所所有,得獎作品將於活動現場發表。

※到底獅子好芒各項系列活動內容,以獅子鄉公所公佈為準※